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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风关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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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9〕171号)、《贵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筑土壤办通〔2019〕4号)等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目标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防止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对人居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同时为相关部门了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合理规划场地利用方式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对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了确定本项目地块是否存在潜在污染,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澳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浪风关一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工作并编制报告。我公司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探、人员走访和环境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浪风关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初步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报告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要求施行。

一、项目基本信息及调查结论

浪风关一期地块位于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云上居委会、桐木岭居委会,场地东侧隔贵州大学试验田88m为清溪路,场地西侧100m为田园南路,场地北侧为部分厂子和少量居民用房,场地南侧为关口寨安置小区,场地中心点位坐标N:26°23′44.22″,E:106°40′18.62″。根据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该地块后期拟被开发为居住用地(R)。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以及地块原有用途规划,可知:该地块内主要为未利用地、东北侧少量居民用地和少量用地涉及“贵阳浪风关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下文简称“填埋场”)渗滤液区域;2018年填埋场治理单位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自然形成的渗滤液堆积区进行治理,现已完成该区域治理;2019年5月“贵阳浪风关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单位拆除了东侧少量居民用房,建设了1套垃圾筛分处理设备(2020年7月拆除设备,现状为空地)。

根据规划浪风关一期地块总规划占地为105035.217382m2(约157.552亩),其中约9608.7147m2(14.413亩)涉及“填埋场”治理区域,已划入“疑似污染地块”,经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去除污染治理涉及部分,仅对该部分之外约95426.852m2(约143.139亩)区域进行调查,合理确定本次场地调查边界。

项目依据相关要求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估。本次初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共布设了土壤点位数13个、土壤样品数24个;地下水点位数2个、地下水样品数2个;地表水点位数1个、地表水样品数1个。土壤检测项目为土壤45项基本监测因子及钒、铍、砷,地表水检测项目为地表水24项基本检测因子,地下水监测22项基本检测因子。根据检测结果分析,该地块内各个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样品中总氮污染指数为2.0733>1,不参与地表水质量现状评价,则其余因子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限值;地下水指标中氯化物在Q5点位检出含量为368mg/L,污染指数为1.051>1;氨氮在Q1点位检出含量为2.14mg/L,污染指数为1.42>1,在Q5点位检出含量为20.8mg/L,污染指数为13.86>1,故氯化物及氨氮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项目均低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因子超标受地块南侧浪风关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影响,目前填埋场正在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治理工程,可通过源头解决区域地下水指标超标的情况,且根据《贵阳浪风关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场地风险评估报告》本场地地下水缺乏相应的暴露途径。故,本地块符合后续开发建设基本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详查工作。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调查过程中,广泛征询调查评估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观山湖区和花溪区。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的意见看法。

调查单位:贵州澳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封工

联系电话:1330851307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9171号)、《贵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筑土壤办通〔20194号)等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目标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防止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对人居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同时为相关部门了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合理规划场地利用方式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对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了确定本项目地块是否存在潜在污染,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澳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浪风关一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工作并编制报告。我公司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探、人员走访和环境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浪风关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初步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报告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要求施行。

一、项目基本信息及调查结论

浪风关一期地块位于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云上居委会、桐木岭居委会,场地东侧隔贵州大学试验田88m为清溪路,场地西侧100m为田园南路,场地北侧为部分厂子和少量居民用房,场地南侧为关口寨安置小区,场地中心点位坐标N26°23′44.22″E106°40′18.62″。根据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该地块后期拟被开发为居住用地(R)。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以及地块原有用途规划,可知:该地块内主要为未利用地、东北侧少量居民用地和少量用地涉及“贵阳浪风关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下文简称“填埋场”)渗滤液区域;2018年填埋场治理单位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自然形成的渗滤液堆积区进行治理,现已完成该区域治理;20195月“贵阳浪风关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单位拆除了东侧少量居民用房,建设了1套垃圾筛分处理设备(20207月拆除设备,现状为空地)。

根据规划浪风关一期地块总规划占地为105035.217382m2(约157.552亩),其中约9608.7147m214.413亩)涉及“填埋场”治理区域,已划入“疑似污染地块”,经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去除污染治理涉及部分,仅对该部分之外约95426.852m2(约143.139亩)区域进行调查,合理确定本次场地调查边界。

项目依据相关要求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估。本次初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共布设了土壤点位数13个、土壤样品数24个;地下水点位数2个、地下水样品数2个;地表水点位数1个、地表水样品数1个。土壤检测项目为土壤45项基本监测因子及钒、铍、砷,地表水检测项目为地表水24项基本检测因子,地下水监测22项基本检测因子。根据检测结果分析,该地块内各个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样品中总氮污染指数为2.07331,不参与地表水质量现状评价,则其余因子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类水标准限值;地下水指标中氯化物在Q5点位检出含量为368mg/L,污染指数为1.0511;氨氮在Q1点位检出含量为2.14mg/L,污染指数为1.421,在Q5点位检出含量为20.8mg/L,污染指数为13.861,故氯化物及氨氮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项目均低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因子超标受地块南侧浪风关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影响,目前填埋场正在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治理工程,可通过源头解决区域地下水指标超标的情况,且根据《贵阳浪风关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场地风险评估报告》本场地地下水缺乏相应的暴露途径。故,本地块符合后续开发建设基本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详查工作。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调查过程中,广泛征询调查评估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观山湖区和花溪区。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的意见看法。

调查单位:贵州澳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封工

联系电话:1330851307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