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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BY-12-01-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9〕171号)、《贵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筑土壤办通〔2019〕4号)等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目标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防止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对人居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同时为相关部门了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合理规划场地利用方式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对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了确定本项目地块是否存在潜在污染,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澳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贵阳市白云区BY-12-01-03地块进行初步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工作并编制报告。我公司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探、人员走访和环境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贵阳市白云区BY-12-01-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初步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报告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要求施行。
一、项目基本信息及调查结论
贵阳市白云BY-12-01-03地块位于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艳山红村,地块东侧为贵州海翔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西侧为BY-12-01-02地块(该地块内主要为其他小型工厂企业,由北至南依次为:贵州中汽广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航洋科技大楼、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贵州利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世纪金鑫广告有限公司,天力公司,贵州德诗曼家具有限公司,贵州德诗曼家具有限公司,创美家具厂,建筑钢管租赁场地,贵阳白云振丰汽车维修厂,贵州瑞廷广告制作有限公司,集装袋缝纫厂,共青团湖南省委驻贵州省工作委员会),南侧为农用地,北侧与白云南路相连。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39′22.25″,北纬26°39′55.50″。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以及地块原有用途可知:地块内北侧及中部为艺蕾学校,东侧为航洋动漫职校及海翔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地块南侧为农用地,地块西侧为鑫港湾家具厂(鑫港湾家具厂所用厂房为原贵州铝加工厂生产厂房,该厂房部分区域曾作为贵阳铝加工厂的污水处理站,贵州铝加工厂于2003投入生产,于2006年关停后将厂区外租给多家企业)。
截至2021年5月,白云BY-12-01-03地块尚未开发建设,地块内学校及家具厂仍正常运营。本地块现由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一级开发,根据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未来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
项目依据相关要求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估。本次初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在本地块范围内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不包含背景点,背景点T1引用白云BY-12-01-01地块T1数据),1个土水共用点T5。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块内土壤各项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铝特征因子有检出,且含量较高,该特征因子无标准限值比对,但铝元素为生活中常用元素,对人体无害,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根据现场采样结果显示,T5点位钻至地下16m左右为岩石,未见地下水,T1点位钻至地下20m左右未见有地下水,地下水埋深较深,且本地块内工厂企业均不是土壤污染重点型企业,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由于岩石基层阻隔污染物的下渗迁移,故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所以本次调查采样未取地下水。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可以忽略。本场地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技术导则开展,调查结果显示,相关土壤监测项目监测值均未超过本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因此贵阳市白云BY-12-01-03地块场地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调查过程中,广泛征询调查评估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观山湖区和白云区。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的意见看法。
调查单位:贵州澳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封工
联系电话:1330851307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